第一六二章 矫若惊龙

忘三川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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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晋代的纸本,还没有像现在这样亮白。钟岳从玉简内看到的这篇兰亭集序,纸质泛黄,看上去素洁淡雅。

    “这么小,怎么看得清啊……”

    即便是钟岳视力再好,也不能隔着三四米远,去细看一副长仅七十公分,宽仅二十多公分的作品。

    “宿主可凭借意识控制尺幅距离、字体大小。”

    这么人性化?

    钟岳试着想要挪近视线,果然,随着他思维上的主观操控,篇幅慢慢放大。

    如今世上被认为最贴近原迹的神龙本兰亭集序,不断有人题跋、观款,由原来的七十公分,已经变成了一幅二米多长的书轴了。历朝历代,书法大家、收藏大家,帝王将相,都在上头留有题跋、观款,钤鉴藏印。

    书法不能比肩书圣羲之,能够可以和书圣大作同列一幅作品之上,流传千古,那也是一件幸事。于是,原本一幅干干净净,灵动飘逸的神作,被无情地印上了一百八十多个印章。

    当中若说最不要脸的,自然就是钱龙了,字写得不咋地,非得猪鼻子插大葱,“晋唐心印”四个大字,比所有名家题跋都要显眼,还装裱在最开头,大有一种我字写得最大,我是天下第一的气势。

    但是钟岳眼下的这幅作品则不一样了。

    干净、素洁。

    除了落款印章以及几方闲章之外,卷面看起来非常舒心整洁,还没看当中的字,就已经让钟岳觉得心旷神怡了。

    “永和九年,岁在癸丑,暮春之初,会于会稽山阴之兰亭,修禊事也。群贤毕至,少长咸集……”

    钟岳从开头慢慢看下去,当中涂涂改改的痕迹非常自然,写错了就用笔一抹,丝毫没有做作的痕迹。第一遍通篇的略观,钟岳看的是章法、布局。

    古人的纸上很多都是没有方格、线条,然而一些传世作品,又往往不是当成悬挂于墙上的作品来创作的,就是普普通通的写文章、写诗的稿子,就是这样的手稿,都能够章法布局得当,富有艺术美感,这就是功底了。

    行云流水,钟岳想象不出,用其他的词语来表达他内心的震撼了。每一行字,都像是跳动的音符,富有韵律美感,还没细看,就已经觉得是旷世之作了。

    行书讲究的就是这种流畅感。之前老头说钟岳的行书太僵,确实有道理,单独拎出一个字来看,确实,筋骨俱佳,但是摞成一行,就显得很僵硬了。这就是所谓的笔法到家,章法、行文、结构未到家了。

    钟岳看过流水曲觞,当年吟诗作赋的聚会盛景,也只有如此心境之下,才能写出这般飘逸俊秀,宛如谪仙下凡的作品吧。恐怕让书圣第二遍再来些兰亭集序,也未能有第一遍的风采了。

    二十八行,看完之后,钟岳深吸一口气,再倒回去重头看。这一回,他的视线挪得更近了。

    谈论魏晋书画艺术。人们总会将它与“形神之辩”的审美趣尚相联系起来,从“形神兼备”发展到“离形神似”,讲求自然。

    顺乎神理,在艺术上这是形式表现和精神内涵的关系,既有道家的“飘逸”,又有儒家的“文质”。华美与质朴的相结合,由此产生中国传统书画艺术的“形神兼备”的艺术品格。

    钟岳细看之下,更加觉得自己的字,真的还没学到家。即便是神龙本的兰亭集序摹本,都无法和这原迹影像相比。

    每一笔,钟岳都感觉,稍挪动一丝一毫,就会影响整篇行文,简直是神乎其技!书圣,难怪可以在书坛顶峰坐上千年了,无人可以超越。

    自然天成,和谐畅达。

    钟岳看得眼睛有些发干了,才退出玉简,坐在青青草地上,回味良久。

    以前他一直认为,由于王羲之是晋人,是先生之人,所以无论后世书家再有多大的成就,也无法与书圣比肩,然而看完了兰亭集序的原本影印之后,钟岳觉得,是他想错了。将这篇旷世之作,放在哪一个朝代,都是最璀璨的明珠。

    再次看神人九势的时候,钟岳的心态就不一样了。

    阴阳造化,他从兰亭序之中看出了什么叫做和谐。仿佛笔划多一分刚硬,就会失调,多一分柔笔,就会筋骨不佳。

    黑白,阴阳。

    钟岳看着墨韵落在草地上,落地生根,百花灿烂。

    合乎阴阳,钟岳闭目,仔细体会着神人九势的笔韵。

    书法之道,钟岳注定要在笔法失传下,再创新天地!这条路,还很长,还需要付出更多的努力。

    他起身,进入到琅琊王氏的族聚之地。

    王珣看着钟岳目光灼灼的样子,有些惊讶道:“你……”

    “王尚书,我很好。”

    “嗯,去吧。”

    钟岳脚步坚定地走过王氏宗祠,盘坐在木桥上观起鹅来。

    合乎阴阳,矫若惊龙。

    钟岳看着波荡开来的水纹,愈发觉得有意思。

    他好像真的明白了什么。

    ……

    ……

    沪上的摩天大厦

    楼上风光旖旎,长江三角洲,城市的繁华,在此尽收眼底。

    “王先生,您请。”

    中年男子身穿长衫,一副与俗世格格不入的样子。穿着长衫吃西餐,估计也只有这位小楷王如此,才不会被人取笑了。

    对面的妖艳女子微笑着,“王先生,听说你前些日子,因为一个无名小辈差点和书协的人干起来?”

    “嗯。”

    “能讲讲吗?”

    小楷王切下一块牛肉,塞进嘴里细细嚼着,“我想收他做徒弟。”

    “真的?那真是那个小朋友的荣幸了!”女子一看就是有些身份地位之人,穿衣品味,气质格调,都不是一般的胭脂俗粉可以比的。

    “牧妖精,我知道你在想什么,我可提醒你,别动他。我王格要的人,你要是敢动,今后文化行业里,你们牧氏休想插足!”

    女子娇嗔地笑道:“呦呦呦,小楷王要的人,我哪敢动啊。喂,你不会是有那种……那种癖好吧?”

    王格擦了擦嘴,“他的家世、天资还有进步速度,值得我这样做。”

    “呵呵,那真是恭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