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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过的是农历生日, 正月初八,那会儿你不是回b市过年去了嘛?”这又是闹哪出?好吧, 林圆被王小韬突如其来的委屈弄得莫名其妙,好端端的说什么过生日?
“你给我说的话, 我……”王韬顿了下说:“我起码可以送个礼物给你。”
林圆无奈的笑笑:“你不是送了小胖墩儿给我吗?我真的很喜欢它。”
谁要你喜欢那个小胖子了?
早知道那小胖子那么讨厌就不送给你了!
“那不一样,小胖墩儿又不是生日礼物。”王韬气呼呼的说完,径自回房间,摔门声还不小。
“……”林圆很无语,王小韬莫不是进入青春叛逆期了?
王韬扑到床上,他现在特生气,半是因为林圆过生日不给他说, 另一半则是因为林圆的态度。
他觉得林圆分明就是把自己当成是不懂事的孩子在哄!
明明林圆才是年纪小的那个好不好。
王韬觉得心里莫名的烦躁, 他抱着枕头在床上滚来滚去,渐渐沉入了梦乡。
又是一晚乱七八糟的梦,梦快结束的时候,林圆穿着洁白的礼服, 笑着对他说:“我喜欢你。”
王韬脑中一片混乱, 平日里充满活力的桃花眼此刻也黯淡了神采,他现在脑中还清晰的记得,他是那么高兴那么自豪的说:“我也喜欢你!”他甚至还想得起亲吻林圆嘴唇时,那种柔嫩温热的触感,那种心跳如鼓的激动……
可是,男生怎么可以喜欢男生呢?
王韬到底被自己家人保护的不错,在他的道德观念里, 男人跟女人是天生该在一起的,而男人跟男人……
是有悖伦常的吧……
王韬突然想起曾经看过的典故:分桃断袖,龙阳之癖。
可是他已经记不得典故的内容了,只记得是男人跟男人在一起,只记得都没有好结果……
林圆最近发现王韬在有意无意的躲着他,对此,他倒没什么特别的感觉,青春叛逆期嘛,他虽然没有经历过,但他觉得可以理解。
而且,少了一个王韬成天缠着他,他偶尔进山谷逛逛也要方便些。
比如现在,他就锁了房间门,一个人优哉游哉的在山谷里逛,都不用担心王韬什么时候会突然来敲他的门。
山谷里的瓜果蔬菜熟了一茬又一茬,母株却并没有枯萎的迹象,甚至,那些母株越长越健壮了,比如冬瓜藤,当初只有成人拇指粗细的藤蔓现在足有碗口大了,都赶得上他前世看过的科普节目里面的史前植物了。
山谷里几乎所有的普通植物都产生了各种各样的异变,不论过程怎样,方向都是生命力变得更加顽强了,林圆暗自庆幸,幸好当初这山谷里没长野草,要长了野草估计累死他也拔不完吧?
山谷的现状林圆很满意,但让林圆很揪心的是,山谷里的东西一直没有安全的渠道销售,以至于他守着金山也没钱花。
虽然小店能够处理掉一部分蔬菜,可真的连杯水车薪都算不上,现在山谷里堆积起来的瓜果蔬菜都堆了好几座小山了,也幸亏山谷变大了,不然这些东西估计连放的地方都没有了。
而且就算小店能够解决掉一些蔬菜,他都不敢全部用山谷里的东西,老宅子周围开了好几块儿荒地种着菜打掩护呢。
即便如此,这也不是长久之计,三年后他考上大学,去外地读书了怎么办?小店还开不开,还是说跟着他开到外地去?去了外地没有田地给他作掩护,他又如何把山谷里的菜‘光明正大’的拿出来?
折中的办法是他去c市读大学,c市距离q市很近,跑个来回也就两三个小时的时间,可是如果留在c市他又觉得有些不甘心。
林圆‘召唤’了一个又大又红的番茄,一口啃下去,唔,滋味十足。
算了,这些事情慢慢想吧,反正连这么神奇的山谷都到手了,还怕把山谷里的东西变不成财富吗?
林圆围着山谷转了一圈,暗想,山谷现在还有大片大片的空地,咱是不是该再种点什么?
结合后世的市场,林圆决定圈一块儿地起来,种一些中草药。
中草药这块儿他着实一点都不了解,最有印象的就是人参,因为这货被炒得又火又贵,想不知道都难,千年人参能够起死回生什么的在各种传奇故事最常见。
可长白山跟s省隔天远,就算那有老山参到了s省估计也是晒干的干货吧?听说人参好像是靠种子繁衍,不知道种子店里面有没有卖的?
林圆决定改明儿去城里最大的种子公司问问。
不过,在种中草药之前,林圆决定还是先去书店买两本介绍中药材的书籍回来看看,虽然山谷栽种这些药材应该不会特别难,但要是自己种出来的东西连自个儿都认识就贻笑大方了。
这周末,梁教官因为去外地开会没在,林圆和王韬都不用去训练。
王韬一早吃了饭,闷闷的出去了,最近他反常都反成常态了,大家伙已经习惯了。
林圆则回家看了看房子的修筑进程,从开工到现在快两个月了,新房子的外部修建已经接近尾声。林圆看了没什么问题,又去跟卫大叔说了些事情,去菜田里摘了些蔬菜,混着山谷里的菜装了满满两口袋,绑在自行车上晃晃悠悠的送到小店去。
可怜林圆的自行车才买了半年,已经被折磨得快没型了。
这会儿时间还早,小店里没人,林圆趁机把蔬菜从口袋里倒出来,又往里面放了些山谷的蔬菜进去,这些事儿他常干,轻车熟路的弄完了以后,骑着自行车去了书店。
周末书店的人不少,书店跟往常一样看的人多买的人少,进了里面挺安静的。
林圆按着书店的导标,在最里面一个书架终于找到了一本介绍中草药的书籍,他大概翻了一下,图文并茂很符合他的要求,他翻看了一会儿打算把它买下来。
一转身,居然看到王韬就在不远处的犄角旮旯里看着什么书,挺专注的样子。
林圆走过去,拍了下王韬的肩膀,还没来得及说话,王韬手一抖,书掉到了地上。
王韬立刻蹲下身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书拾起来,背到身后。
林圆压低声音问:“王哥,你在看什么书呢?这么神秘。”
“没,没什么。”王韬脸色微微有些泛白,声音结巴,紧紧握着书的手微微有些发抖,漂亮的桃花眼里有着被撞破秘密的无措。
王韬的掩饰是拙劣的,林圆眼睛往书架上一扫,书名林总繁多,大多是些□□书籍,角落里还放着一本《同□□》,林圆目光扫过这本书的时候不由顿了一下,旋即又移开,他不知道当他的目光滑到那本书上时,王韬的心都揪到嗓子眼上了。
林圆单纯的认为王韬处于青春躁动期,看看这些□□方面的书籍是很正常的,大概是被自己撞破了有些难为情罢了,所以他没有深思,冲王韬露出一个‘我懂的’的微笑:“那我先回去了,你慢慢看吧。”
王韬暗暗松了一口气:“嗯。”目送林圆离开后,他发现自己的心跳得前所未有的快。
他想扔掉手里的书,可又忍不住想继续看下去,只有这本书上说的跟他之前查到的信息是不一样的,只有这本书说喜欢同性,不是变-态。
变-态两个字这些天一直折磨着王韬的神经,幸亏他神经够粗,不然换做其他人指不定心里怎么个纠结法。
从内心深处来讲,王韬是不认同这两个字的,就像他对林圆的感情,那种暧昧的情愫怎么能够用那样扭曲的字眼来形容呢?
他认为自己并不是像其他书刊里说的那样不堪,他只是喜欢林圆,只是他喜欢的林圆恰好是个男生而已。
喜欢一个人也是一种错误吗?跟同性在一起真的会得那些肮脏得见不得人的病吗?那为什么记忆里美国夜晚的街头接吻的同性并不是书上所述的那样不堪呢?那时,他甚至单纯的认为那只是朋友之间闹着玩儿而已。
也许这本书能够给自己一个不同的答案。
王韬顶着收银员无比诡异的目光,硬着头皮掏钱买下了这本书,也亏他脸皮够厚,换做是其他人绝对落荒而逃了。
王韬研究了一整晚,终于得到了关于同性,关于喜欢同性的科学客观的认知。
同时,在他翻阅了大量相关资料后,他终于明白了,喜欢同性即使只是一个美丽的错误,但这个错误却无法被世人谅解。
如果,林圆知道自己喜欢他,他会不会跟其他人一样把自己当成神经病,当成流氓,当成……变-态呢?
成长是一场痛苦的蜕变,转眼流年,何时,张扬轻狂的少年褪去了天真无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