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三章:金玉VS平晨朗一

黑猫红鞋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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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到空间时,栾九凤觉得自己就像是又做了一场美丽的梦。

    在那里她和太子生活的很是幸福,那人从不逼她做任何事给了她绝对的自由,那人爱她至深即使在古代那么封建的社会里也自始至终只有她一位皇后。

    当然她也不差,她做为国内的最大商人不止带动了经济,还在一定程度上提前了本国的发展和提高了本国的生活水平。

    她这一生里没有遗憾,虽然只生了一位皇子却颇有其父之风,是一位能够引领时代的皇帝。

    他按着先皇的那份计划继续进行着,甚至还改进了许多可谓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他虽然未曾在现代生活过,却在那份计划里看到了一个极其不可思议的世界,甚至偷偷怀疑过自己的父皇是否是未来人,但他选择将这个想法深埋心底,这种不可思议的事情还是不要说破的好。

    直到后来因为一件事而得到证实。

    那位国师又出现了,他颇有几分本领,观星相面相等等无一不通,他曾看到新任太子妃的长相就知她的出身与众不同。

    与别的相师不同,他想要的不是什么金银俗物,反而更看重穿越时空的本领,他想要得到长生,从太子妃和太子那里他看到了希望,没有一个人可以拥有那么多世的经历的。

    如果这份殊荣能够放在自己身上就好了,他想。

    他将一切都准备妥当,在天时、地利、人和之下企图用宇宙的力量转移二人的气运。那时天空在白日骤然变黑就像是人被一只有蒙住了眼睛,一道金光劈向太子和太子妃二人时却突然转了一个方向,向着国师而去。

    等待了整整五年的计划就此功亏一篑,国师也不知所踪。

    太子在国师与当时还是太子、太子妃的父皇母后的对话中才明白了一切。

    “凭什么好运都被你们占了!一个不过是得到一丝气运的魂魄,一个不过是还未长成的小凤凰!”

    贵为太子妃的芍药嗤笑道:“我等的命运与尔何干!汝等如此行径与那些仇恨富人之徒有何不同?!”

    太子环抱着太子妃,并不把那人的话当回事,只是在不动声色的观察那人的动向,生怕他伤及自己的妻儿,眉头一直紧锁着。

    后来小皇子终于忍不住去问了自己的母亲宿芍药。

    “娘亲,您真的是凤凰吗?”他的眼睛里闪着好奇的光芒,那时的他还对鬼神之类很感兴趣。

    宿芍药摸着他的头道:“吾儿听话,娘亲只是娘亲而已,如若爹娘死去不要悲伤,爹娘永远都会活在另一个时空的!”

    她没有说太多,不想影响这孩子的世界观,他还要在这个世界生存,只是不希望在自己夫妻二人死后他过于悲伤而已。

    那时小皇子才四岁,宿芍药以为他会忘记这件事,事实上他也未曾再提过此事。

    然而,小皇子永远都记得这句话,自己的母后就是一位凤凰,他后来翻遍了许多鬼神之说,终于找到一篇书上如此记载。

    朝凤之命:所谓朝凤,命之贵极,天下其命极少。此相者,上可穿越时间长流,下可转变他人命运,乃集天下大运所成。

    年迈的皇帝放下书闭上眼,露出一个笑来,只要父母还活着他此生无憾了,只是不能再以孝子相伴左右,没想到要让二老白发人送白发人了,是景钰不孝,他的手渐渐变得一点温度也没有了,举国伤恸。

    回忆过往总是令人唏嘘,她强迫自己淡忘景钰那孩子,让思念平复下来。

    不知道下一位会是怎么样的女孩子呢?她一边想着这个很宽泛的问题,一边给自己倒是一杯桃花醉。

    酒不醉人人自醉,只不过两三杯她已然觉得视线有点儿模糊了。

    “醒醒……醒醒!”一个声音响起,扰乱了某人的美梦。

    “谁?”栾九凤睁开迷醉的眼睛,竟然有些美人醉酒之态。

    难道贵妃醉酒会那般有名了!金玉心中感慨,没想到那个声音所说的可以帮助自己之人,便是眼前这个有着精致脸庞的女性。

    “我叫金玉,听说你可以帮助我?”金玉有些不确定的问,她已经成为一个孤魂野鬼还有什么可怕的。

    栾九凤让给自己和来客倒上一杯茶,喝了几口后脑中便清明了许多,这才道:“姑娘大可讲讲,只要你希望做的事不违背我的原则。”

    只要她去完成这个任务,就又可以见到自己的爱人了,虽然他们的身份时不时的转换,但是还挺有趣的不是吗?

    “谢谢!”金玉接过茶喝了几口大有要长谈的意思。

    “我叫金玉来自一个小山村,我们那里算不上多穷可也不富裕,我和平晨朗两人不只是青梅竹马还是小学、中学、大学同学,可以说是除了父母没有人比我们俩成更加亲密了。”

    金玉的眼神里都是回忆看不出什么个人情绪,只是栾九凤却觉得那声音如泣如诉包裹着无尽的委屈。

    又是一个陷入感情的姑娘,她一定很用力的爱过这个人吧?栾九凤胡乱的想着。

    “从小到大我们两人的关系都一直很好,直到大学我们相爱了,这似乎是一件顺其自然的事,周围一点儿反对的声音都没有全是支持,也是,怎么会反对呢?”

    “我们两个都算是村里的佼佼者,学习都很好还一起考进了本省最优秀的学府,这在大家看来完全是门当户对的结合。”

    金玉自嘲的笑了一下,收回自己的自怨自艾。

    “没有人比我们更加了解彼此,没有人比我们更加亲密,我们的感情里没有人能够掺杂其中,我是一直这么认为的,平晨朗在大学期间也一直没曾让我失望。”

    “直到毕业那年该到择业的时候了,我学的是传媒平晨朗学的是金融所以不在一家单位,但是当时我们一有空就去找对方,对方的同事都很熟了。”

    金玉还是不疾不徐的讲着,似乎在诉说别人的故事,她的眼里没有了情绪,更多的是回忆,就像在脑内有一部电影在播放着。

    “直到有一次我去参加他们公司举办的活动,据说有很多行业里的大牛,说是活动其实不过是又一种结交人脉的方式,而我能够参加据说是因为我的工作与他们完全不相关。”

    金玉的话让栾九凤能联想到很多东西。

    比如她一个外人却能参加这样的聚会,本来就是一件奇事了,不论是什么行业的谁能保证对方以后不会踏足这个行业呢?而且也没有人会去调查员工的家属是不是真的与此行业无关吧?

    那么平晨朗公司让她参加的目的就有待商榷了,栾九凤似有似无的打量着那张眉目如画的脸,生得真是好啊。

    别看金玉这个人看起来很是亲和,却从骨子里透出一种高贵的感觉,小小的山村里也能生就这样的美人儿,这本身就是一种奇迹。

    她细腻紧实的皮肤白里透着点红,就像是那枝头上的一朵梅,看似如同桃杏之花却能在寒冬胜放。

    她的眉眼五官可以说是生得恰到好处,浓密的眉睫毛发让她看起来格外健康,却因着那白的不像话的肌肤和有些冷清的眼神有了几分仙气儿。

    这可不是辛瑞拉那种不食人间烟火,而是在烟火之中掺杂着几丝仙气儿,既不会让人觉得高不可攀,又不会觉得太容易亲近。

    她的红唇似血,还有一点点唇珠,不是那种很突出的唇珠,而是微微的突出一点儿,让人觉得那唇形好看至极,让人有很想要亲上去的感觉。

    就是这种矛盾的感觉却很好的糅合在了一起,呈现出一个活脱脱的美人儿来,就算是明星名媛,也无法轻易的培养的出这种感觉来。

    金玉不知道栾九凤看着自己的脸在想什么,她早就已经习惯了别人目光的聚集,没想到一个如此的美人也是一个颜控,她不合时宜的有些想笑。

    “没想到就是那一天出了事,一位据说是什么金融巨头的人看中了我,平晨朗他向老板再三说明我是他的女朋友不可能用我去换业绩,可是老板不会听从他的意思,他们只想要那位金融巨头的支持和商业合作,不会在乎去陪他的人是什么身份。”

    “那时,平晨朗害怕丢掉好不容易得到的工作,老板又许以经理的职务,他竟然、他竟然跪下来求我,那时的我心高气傲哪里会同意,于是我逃跑了。”

    栾九凤并不为她能够逃跑感到高兴,因为她知道这故事还没讲完。

    “我以为逃过这一次并且再也不去平晨朗的公司就可以了,可是那一天他约我出来道歉,说是自己晕了头才想要把女朋友送给别人的,于是我去了。”

    果不其然哪,躲得了初一躲不过十五,金玉一个刚步入社会的大学生哪里斗得过那些唯利是图的老油头们。

    “我应约而去,看是一间饭店的普通包厢也就没有多想,谁知道平晨朗他哪里是来道歉的,他分明就没有放弃那个经理的位置!”

    金玉的声音很是凄凉,不止是被爱人背叛,她和平晨朗自小相识,被这样一个亲近的人背后捅刀子谁都无法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