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五章 劫掠

没钱买酒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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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远终于知道界碑上为什么那么大的杀气和压力了,其实就是告诉人们,赶紧麻溜利索的滚蛋,别进去找死。

    可还是需要继续行走啊,李远是个执拗的人。

    不过观察了几天,还是摸清了沙蚯蚓的一些规律,尽可能的避开它们的捕食时间。

    李远在脑海里记录着,这群怪物的所有习性,现在自己没有这个本事去消灭它们,万一以后在其他的地方碰上,没得逃的时候,正面交锋的时候,必须有足够的把握。

    沙蚯蚓,群居生物,每群约三十至一百只左右,无法分辨雌雄,成虫十米至二十米长,幼虫体长一米左右,常年以沙粒为食物,却也袭击一切路过的生物。

    牙齿锋利,体内血液及唾液中都含有毒素,血液中最强,唾液中次之,身体极软,攻击时多以唾液喷射,其他攻击手段未知。

    李远并不想与这群怪物决一生死,没有这个必要,再者说,这是它们的地盘。

    主要是打不过,第一次算是自己运气好,还没有多么深入这里。

    沙漠中很难分辨方向,如果当年没有斥候组的训练李远绝对走不出去,多亏了当时学的时候还算认真。

    同样的李远无数次的试探第一层沙蚯蚓和第二层之间的界限,不过也是异常的小心,稍有不对劲的地方,马上逃之夭夭,上次的痛苦实在是刻骨铭心,永远不会忘记。

    还有更重要的就是地图,每一群沙蚯蚓的分布,都牢牢的印在脑子里。

    其实李远记住这些就是为了如果能够刺杀成功穆雷,那还是需要从沙漠里离开,只有这里才有可能逃避追兵的追赶。

    当然,能不能成功都是很难预料的,但就算不能成功只要不是命丧当场也得跑不是吗?

    就这样一天天过去,虽然也有几次险死还生的经历,不过既然了解了这些怪物的习性,也算顺利的走出了沙漠。

    身上的疤痕只不过增加了十几处罢了,没什么大不了的,最起码人不还是活着呢吗。

    花费了一个多月的时间,李远终于走出了沙漠,不过他并没有第一时间进入草原。

    不是为了别的,身上基本可以算是一丝不挂了,怎么出去,除了武器之外,所有的食物全都消耗光了,帐篷也被沙蚯蚓给腐蚀掉了。

    好在带着帐篷,那厚重的油布抵挡住沙蚯蚓的腐蚀,算是帮李远捡回一条命。

    身上的皮袄早就没了,只有最后一块油布,李远用它笼罩在腰间,算是最后一块遮羞布。

    等到夜深了,李远也终于可以出来活动了,毕竟是个大小伙子,还是要脸的。

    这个时候南方可能已经草长莺飞了,可草原上还是枯黄的一片。

    现在最需要的就是衣裳,要不真的没法行动。

    去哪里搞,最好的地方就是突厥的前哨兵,虽然战争停歇了,可李远相信无论是斥候组还是前哨兵,他们的活动绝对不会停止。

    即使早就停战了,但两边的德行李远太清楚了,表面上大军是不会出动的了,可这两种精锐私底下绝对不会老实。

    静静的等待,也不需要全歼一伙前哨兵,弄死两个探子就行。

    毕竟当年双方无数次的厮杀,真的太过熟悉了。

    仔细的在路上勘察了一番,心中立马浮现了几个地方是前哨兵的必经之处,隐藏起来。

    猜的没错,不到一天的时间,就来了两个前哨兵的探子,骑在马上,四处观察着。

    这下好了,有马就方便许多,谢谢了。

    趴在一个凹地,将弓箭上弦,到了李远现在的程度,只要稍微让他看上那么一眼,这两人就没跑了。

    这二位精锐甚至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就被利箭迅速的射穿。

    李远是一次射出四箭,不偏不倚,一人两箭。

    就在这二人在马上即将倒地的一瞬间,李远双脚轻轻点地,已经迅速的跑到战马的身边。

    利索的脱下前哨兵的衣服,哎呦我去,这股浓浓的膻味混杂着狐臭的味道,熏得脑瓜子嗡嗡的。

    还得穿鞋啊,脚底板的伤经过这么长时间的调养也差不多了,可一脱鞋,更是熏了一个跟头。

    日啊,当年在斥候组的宿舍里,兄弟们的脚丫子味道就够重的了,可比起这个真的差远了。

    这帮子前哨兵是不是这辈子不洗澡和不洗衣服啊。

    此时也顾不得了,两身衣服都脱下来,好在这二人都比李远魁梧一些,但差距不算太大,勉强算是合体吧。

    捂着鼻子,深吸了两口气,硬着头皮才穿上衣服和鞋子,尤其是靴子里十分的湿滑,这感觉,真是够够的。

    先这样吧,先走再说,要不用不了多长时间后续的人跟上就麻烦了。

    武器就不用了,前哨兵用的一般以弯刀为主,力大者以狼牙棍棒,可李远用不惯。

    不过马还是不错的,战马更要逃跑,被李远一手一个,拉住缰绳,直接将战马拽倒。

    将杀气释放,两匹战马马上变得老老实实,站起身来,偎依在李远的身边。

    贱胚子!

    李远记得刚才路过的时候看到几匹野狼,便宜它们了,将尸首拉到野狼出没的地方,身上再多划几道口子,之后就躲在远处观望着。

    没一会的功夫,闻到血腥味的野狼就蜂拥而至,没几下子,就将尸首撕碎,吞入肚子里。

    这下好了,李远来的路上已经将血渍抹掉,即使前哨兵发现自己人已经死了,大概都会考虑是被野狼吞食了。

    不过现在最主要的是先找个水泡子,把衣服和鞋简单洗一洗,李远心里实在是很别扭,太不舒服了。

    穆雷必走燕然关,这是大周和突厥的唯一通道,必须选择一个合适的地方伏击。

    李远只能在这周边游荡,像个孤魂野鬼一样。

    躲,无尽的躲,躲离斥候组,因为在斥候组眼中李远是敌人,是通缉犯,更是大把的银子。

    李远不怕,可燕然关里还有几千的斥候组,如果被发现,怎么办?

    杀,不现实,杀不完的,也不忍心下手,他们都是精锐,是大周的第一道屏障,可以死在战场上,但不应该死在李远的手里。

    躲离突厥人,这里是斥候组和前哨兵决一生死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