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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天后,定安城的城门终于再度洞开,大批大批的征南军骑兵宛如潮水一般从四个方向涌出了定安城。
他们是带着自己国人的鲜血离开的,就在兵变的第三天,那些被抓捕的死士都被一一斩首,而李岐也在刑台上死去,按照唐国律法,他本该受车裂的刑罚,可李求凰最终还是以他的功劳为由,赐了一杯毒酒,让他死后再受这车裂之刑。
最后,他的尸身被葬在定安城外的一处荒山脚下,却已算是国主宽厚,恩上加恩。
而就在这街道密集的马蹄声与难闻的马粪臭味中,定安城的百姓却仿佛从大团大团的阴云中看见了阳光一般,心情振奋,甚至有些店铺忍不住挂上了年节才有的红灯笼,已示庆贺。
这座多年没有被兵戈之气沾染的祥和之城,虽然这些天还是不可避免地沾染了几分兵戈之气,但想来以百姓们的记性,并不会一直为苦难而耿耿于怀,一定会很快忘记这些糟心的事情,再度让这座大城焕发出原本应有的光彩。
他们或许已经忘记,几年以前,他们也曾在这街道的两旁,欢送过南征荆吴的军队,他们同样如今日一般跨着战马,列着整队,庄严肃穆地行出城门。
时间会改变许多事情,几年前的唐国,也已经和现在的唐国有了诸多不同。
午后,一辆行在大道上的马车里,刚刚出城的高易水喝着革袋中的酒水,笑着回看了一眼这座雄壮的定安城,感叹了一声,道:“可惜,天下少有的一处乐土,最后还是被铁蹄长刀玷污了……有酒有乐有美人还有诗文,多好的地方……”
坐在车上的秦轲白了他一眼,道:“那你回去啊。”
高易水嘿嘿一笑:“瞧你说的,我喜欢的东西,这天下的男人都喜欢,你呀,是跟你那脑子坏掉的师父太久,所以才成了现在这么个榆木疙瘩的样子,早些年我就该把你从村里带出来,多见见这世间风光,说不定现在,你也是个风流倜傥的妙人。”
“滚!你才脑子坏掉了。”秦轲愤愤地道:“我师父那叫洁身自好,论才,他比你高不知道多少倍,他要是脑子坏掉了,你的脑子里估计全都是阴沟里的污水了。”
高易水听他这么说,却一点都不在乎,道:“那又如何?我高易水又不想与天下群雄争锋,也不需要什么王佐之才。这天下间比我聪明的人弹琴没有我好,比我弹琴好的……哦,这天下还真没比我弹琴好的人……高山先生,听说过没有?”
“听说过,枯井先生。”秦轲继续跟他吵嘴,既然他自诩是什么高山先生,他就偏偏要喊他“枯井先生”,一座高山,一口枯井,倒是对比强烈,“我看你也就是在这边还有点名声,墨家稷上学宫那么多人,我就不信没乐师比你更好。”
高易水轻哼一声,不屑地道:“稷上学宫?他们的乐曲能有什么意思?儒家讲究礼法,乐曲大多用于仪式,庄严有余,却失却了乐曲本该有的高远,就像是一只有灵性的狐狸,却关进了笼子里,再怎么好生对待,也会变得死气沉沉。而法家……”他一撇嘴,“那就更别提了。全是一群黑脸的老家伙,至于墨家嘛……巨子对乐曲有些造诣,可也没听说有其他的大乐师……”
“……”秦轲脱下鞋子就想扇他的嘴。
马车碾过被风吹动的劲草,两人的斗嘴在风中飘散,阿布则是居于其中当着和事佬,不过发现好几次根本插不进嘴后,也就干脆安分地坐在一角,脸上带着憨笑。
其实秦轲也没真的生气,只是单纯习惯性地跟他吵上两句罢了,虽说高易水的年岁应该比他大不少,可从当初他进稻香村“采风”的时候,两人就没认真分过大小,那时候他还是个十多岁的少年,整天跟着高易水身后嘻嘻哈哈不断。
等到两人差不多吵到告一段落,秦轲看着那趴在马车边缘的蔡琰,道:“怎么了?这么安静。”
这几天以来,随着家中事情的尘埃落定,她也逐渐恢复了一开始的活泼和开朗,有些时候秦轲都觉得这个姑娘真就像是一只猫,安静的时候慵懒无比,吵闹的时候又疯疯癫癫,今天是她第一次离开定安城,她本该兴奋才是,而现在她这般表现,难不成还有心事?
然而蔡琰突然转过头来,眯着月牙般的双眼,咧开嘴,露出了两颗可爱的小虎牙,笑道:“我是在用目光丈量定安城外的天空,你懂什么。”
定安城外和定安城内的天,说到底不还是一个天么,怎会有什么大小高低之分,只不过她转了心态,自然感觉就会不同。
而她闭上眼睛,感受着耳畔吹动的微风,终于忍不住咯咯咯笑了起来:“真好,风也更舒服。”
秦轲也跟着她傻笑起来。
几人沿着大河一路西行,虽说秋意萧瑟肃杀,到处都是枯草黄叶,但时不时遇上那些秋收五谷,看着那些农夫在其中劳作收割,夕阳照亮他们满是汗水却笑容慢慢的脸颊,却也是难得的美景。
而在这样的时节,马车中几人的笑声也显得格外清亮,飘飞在一片片原野上,惊起一群早已经不再畏惧稻草人而放胆偷吃的麻雀。
“我猜五!”蔡琰的声音在其中最是响亮,咯咯笑着的时候就像是一只黄鹂,而在他的对面,阿布则是眉头紧皱,张了张嘴巴,说了个数,却又很快地否认。
然而蔡琰则是大笑起来:“不行不行,下棋没有悔棋,划拳也没有反悔,开了开了!”
随着在高易水和秦轲的起哄声中,咬着牙的阿布和笑声嘹亮的蔡琰终于把藏在袖子里的手伸了出来,阿布伸出的两根指头和蔡琰手上的三根指头在夕阳的光影之下遥遥相对。
“哦……”阿布有些挫败地喊了一声,而秦轲一下子大笑起来,放开手上的缰绳,道:“我就说嘛,阿布你赢不了她,你就该乖乖过来跟赶车。”
阿布未必不知道这件事情,但在秦轲的嘲笑之下,还是忍不住反唇相讥道:“赢不了就赢不了,你笑那么大声,你自己不是也没赢过?”
“我反正已经认命了。”秦轲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模样,“我们俩就继续当难兄难弟吧,快点,过来,正好我累了,我要歇一会儿。”
说着,秦轲一跃而起,轻盈地落到了后头,就在一团稻草上坐了下来。
阿布叹息一声,站起身来,乖乖地跨过板子,伸手接过缰绳,一头毛驴在前方勤勤恳恳地走着,胸前的铃铛在风中轻轻作响。
在上一个驿站,他们换掉了原本拉车的那匹马,而选择了一头驴,虽然说这身材显得娇小不少的畜生速度不快,但耐力和负重却要比马匹好上不少,所以这些日子以来,他们少有停下歇息。
而靠划拳定谁来赶车,完全是属于几人在路上无聊,由蔡琰想出的乐子。估计蔡邕想破头也想不到,他眼中虽然有几分顽劣却自有书香之气的女儿,肚子竟然也装着不少民间那些不入流的把戏。
秦轲、阿布两人在这几日也算是深深地体会到了她在这项“不入流把戏”上的可怕造诣,虽然轮了不少次,可不管怎么轮,蔡琰从来都没输过。
唯一还能跟她抗衡的,也就是高易水,毕竟他多年在市井之中游荡,行酒令、划拳,这些东西都十分熟络,不过在蔡琰的强大心算之下,竟然也是胜少败多。
然而四人定下的规矩是最终的败者去驾车,而高易水自然不必担心自己会是最终败者,自然也不必到前面去驾车,总归还有秦轲和阿布这两个人垫底……
可想而知,两人在这些天以来,是如何成为了“难兄难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