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八章 东方小案(上)

虾写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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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蹭直升机,曹云多欣赏了几天海岛风光。这几天和叶澜骑车,钓鱼,游泳,潜水,感情就不提了,就这样了哈。

    一早,小郭敲门,开门的是叶澜。叶澜睡眼朦胧:“猪还在睡,进来吧。”

    叶澜拉开窗帘,曹云烦躁的翻身:“最讨厌早起的人。”问题是叶澜和曹云住一起了吗?目前还不确定。情况反正就是这个情况。

    小郭:“昨天晚上检方正式对井下提出指控:故意杀人罪。”

    曹云坐起来:“意思是今天直升机可以回去了是吗?九尾良子好意思,直升机用这么久。”

    小郭:“直升机是九尾良子爸爸的。”

    草了!自己也要买一架。有钱不花,过期通膨。

    叶澜提醒道:“重点应该是检方提出指控。”

    关我屁事,曹云伸个懒腰,道:“九尾良子是比较优秀检控官,她提出指控,就代表她认为证据已经足够了。井下律师到底是谁?”

    小郭道:“据说原本要请令狐兰,令狐兰在欧洲渡假。欧阳逸手上好几单案子。最后是银河的何英接了案。也就昨晚的事。何英今天早上才出发来大宇岛。人今天就要送到名唐去了。”

    曹云笑喷:“别告诉他,让他坐十二个小时的船。”

    叶澜:“我更好奇警方掌握了什么证据?”

    小郭道:“口供,井下承认购买电猫是要对付半夜打扰自己的卖派人。”

    曹云皱眉:“他应该没有承认自己想杀人吧?”

    小郭:“这倒没有。”

    曹云道:“那还有翻案的可能,不过现在最好的情况就是过失致人死亡。根据南宫腾飞所说,何英擅长拍马。帮银河董事高管们处理案子非常坚决,所以才有银河律师所合伙人的地位。南宫腾飞告诉我,何英的水平其实很一般。我还挺喜欢井下这人的,没想到这么倒霉找何英当律师。他儿女是想弄死他吧?”

    叶澜道:“不是啊,我听说何英是东唐十大律师之一。”

    “十大?”我怎么没听说?

    叶澜道:“是东唐法学院和东唐大学法律系学生搞的一个排名,何英在民事榜上排名第八,在刑事案榜单上排名第四。”

    曹云关心问:“我呢?”

    叶澜道:“很奇怪的是,你在东唐大学法律系的排名非常高,民事仅次于南宫腾飞,刑事仅次于欧阳逸。但是在东唐法学院排名中,你没在20名之内。”

    曹云道:“正常,东唐大学法律系客座教授是司徒岩,他一直在帮我吹牛皮。”

    小郭:“曹律师,你说一名律师真的会影响刑事案件的胜负吗?原本要被判处死刑的人,结果因为有一位好律师,他无罪释放了。原本无罪的人,因为他没有好律师,结果坐牢了。”

    曹云道:“你千万不要被新闻误导,这种事会成为新闻,说明很罕见。律师很重要,但是律师也没办法从清水中抓鱼。还是那句话,律师只是魔术师,不是魔法师。井下这个案子,三种可能哪种可能都说的过去,这种情况就需要好律师。有些事实清楚的案子,好律师并不比普通律师能做更多。”

    小郭:“我忘了说正事,九尾检察官飞机坐不下,她让我通知你一声。”

    “我去!”曹云抓头。

    小郭:“我可以帮你联系一架小飞机,费用比较高,可能需要数万,甚至可能十多万。”飞一趟不需要那么多钱,又不是涡轮喷气式小飞机。但是人家要赚钱,人家赚的就是有钱人的钱,不以万为单位开价,都对不起乘客的身家。

    “十多万啊?”曹云犹豫:“一个人?她可以坐船回去。”

    死渣男!叶澜拿枕头横拍了过去。

    “别打,我错了。我电话。”曹云接电话:“你好,哪位?”

    “曹律师,我是白梦楼。东方先生希望能邀约你晚上一起吃晚饭。”

    曹云本不喜欢饭局,和东方混熟对自己业务增长帮助不大。东方一种案子是商务纠纷,这种案子不是律师所能拿下来的。第二种案子是牵扯到刑事案,人家不会把宝押在一个人身上,肯定是律师团。东方同时是宇宙律师所的第二还是第三大股东。

    交朋友?不好,不喜欢。因为财富悬殊的差距,自然而然的产生阶级落差感。别说曹云,就算孙雪衣见到东方都得毕恭毕敬。

    比如老马约你吃饭,吃吗?好像也不太好意思让他把资产和你平均一下。赚不到钱,饭局还得听说教,吃的难受,为什么要吃?

    但人家有飞机啊!

    曹云:“我非常乐意。不过我现在人在大宇岛,原本今天要返回东唐。没想到飞机出了问题,你知道的,我晕船。六个小时挺可怕的。”

    白梦楼:“小事,大宇岛是吗?我让驾驶员去接你,我就把你的电话给他,让他和你联系可以吗?”

    曹云:“这多不好意思?”

    白梦楼道:“只是小事,那我就恭候曹律师大驾。”

    曹云:“那麻烦你了。”

    曹云挂电话:“为了蹭飞机,我又要去惹麻烦了。”

    “什么?”

    “东方约我晚上吃饭。”曹云道:“东方是真的分分钟几百万的人,他浪费时间约我吃饭。以他的投资脑袋,肯定是有比几百万乘以吃饭时间更重要的事。”

    叶澜问:“会不会是你的人格魅力?”

    曹云:“哇,这也有可能耶……”话没说完,被叶澜一枕头砸倒。

    ……

    直升机起降很方便,临上飞机,曹云和小郭握手:“你要不顾法律的公平,就提醒井下的律师何英一句:警方刑拘井下后,对其提审的时间总长度,将是打掉井下口供的关键。”

    小郭抓狂:“你这么告诉我,我是说还是不说?”

    “自己看,再见。”曹云和叶澜走向直升机,上飞机,走人。

    飞机先送曹云回律师所,曹云下飞机后,联系曾经一位客户:“王经理,我是高山律师所的曹云。我想弄本直升机驾驶证……你把需要的材料全部发到我邮箱好吗?……好的……”

    叶澜问:“你真打算买直升机?”

    曹云:“不买直升机,我赚钱干嘛?”排骨一斤就算五百元,作为有钱人完全没影响。吃排骨有意思吗?花钱,就要花到有点心疼才叫花钱。

    物价暴涨,洗劫的是穷人,对富人生活质量完全没有影响。

    曹云问:“一起吃午饭?”

    叶澜问:“合适吗?”

    曹云:“也不是很合适,你过你的,我过的我,到了本书结束,我们混在一起算是交代了。你看这样合适吗?”

    叶澜:“同意,再见。”

    “再见。”

    ……

    曹云回律师所才知道东方半岛出事了。

    两个年轻人开车闯过半岛的保安岗,在被保安汽车追逐时,车开到了大海峭壁下,两个年轻人双双死亡。追逐的保安叫王石,目前已经被警方控制。

    类似事情很容易引发热议。这就是坏人做坏事之后逃跑,到底追不追的社会问题。

    这个问题不要被自媒体带了节奏,追小偷是合法的,他死了是他的事。但是有几个条件,总结来说不能威胁到小偷的生命。比如拿石头扔他,比如开车撞他,比如围堵,逼迫其走悬崖死路。这样的行为导致小偷受伤或者死亡,是要担责的,甚至是刑事责任。

    如果就是在小偷后面追,小偷心慌被车撞死,没事。连民事责任都没有。撞死小偷的司机要赔点钱,交强险就足够赔了。

    特别强调一点,在高岩类似的案件判罚是不同的。追死小偷有无责无罪的。也有被判缓刑的。也有撤销罪名的。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那追还是不追?在前文说的条件下,法律上是可以追的。但但但!只是法律上可以追。

    按照法律来说,保安追人是没错的。但是问题在警方怀疑双方车辆发生过撞击。保安的车没有问题,死者的车从四十米高处砸落在海边乱石堆中,无法肯定车辆有没有撞击的痕迹。警方之所以怀疑是在道路上找到了一些零件碎片。

    按照零件还原现场,物证组认为保安驾驶的车辆左侧车头撞击在死者汽车尾部,撞击处距离落海处只有两百米。由此可以肯定可以肯定撞击和落海是有直接关系的,保安必须担责,并且有可能需要担负刑责。

    警方认为保安在撞车之后,调换汽车后才报警。如果是这样,保安耽误报警救人时间,属于典型的东唐肇事逃逸,七年起步。

    目前东方半岛已经被封锁,二十多名警察进驻东方半岛,持搜查令在东方半岛寻找肇事车辆。现在已经排除了大部分地方,剩下就是东方山庄。肇事车辆有没有可能藏匿在东方山庄呢?

    警方在外()围找不到肇事车辆,就必须对东方山庄进行搜查。最终对东方内院进行搜查,这是东方无法接受的。

    今天东方不仅宴请了曹云,还请了最近风头正劲的令狐恬儿。

    ……

    就说嘛,东方怎么可能无缘无故请自己吃饭?不过东方是什么意思?是想帮助警察破案,还是想阻止警察搜查东方内院?

    曹云问:“一航,你这介绍怎么缺少一个重要因素?两个年轻人冲保安亭的原因是什么?”

    陆一航道:“这个因素很有趣。女生是一名网红。驾车司机是她的粉丝。两人约好冲关,在东方半岛内飚车,把时间过程记录下来发到网上。他们也挺聪明,东方半岛属于东方长期租借的私人领地。在这里飚车没有危害公共安全罪之说。在公共道路上飚车,警察有可能会采取强硬逼停的方式。在东方半岛内,保安没有执法权,他们拦截车辆存在很大担责风险。”

    陆一航:“新闻刚出来网民们好坏参半,有对东方私人领地不满,有对年轻人不理智行为不满。但是在得知是网红为了拍摄视频后,所有声音都倒向了东方。”

    曹云道:“既然是拍摄视频,如果车辆被撞击,视频图像上应该有迹可循。”

    陆一航道:“细节不太清楚,我认为警察全方位的寻找肇事车辆,应该是有原因的。”

    “得先做功课。”曹云联系了李墨,李墨心中大骂,老子是搜查一课,不是交通一课。不过李墨还是帮曹云拿到了案子的资料,不能直接给曹云,李墨在电话中介绍了案子的一些细节。

    视频最后十秒,奔驰的车身有明显的一下抖动。网红啊了一声:“是什么?”

    男粉丝没有回答,骂了三字经,打方向盘,然后是两人长长的最后一声的惨叫,显然这时候已经冲出路面。

    从视频中可以看出,这条路是一条单行道柏油马路。左边就是悬崖峭壁,没有护栏。根据东方保安部经理介绍,这条路根本不是车道,而是步行道。天气好的情况下,东方会到这里来,由护士或者保镖推着东方看风景,晒太阳,放放风。

    这条路也是东方专用路,严格规定车辆不允许上这条路。也因为此,这条路是没有监控的。

    按照口供,本案追赶网红只有一辆车,一个人,也就是王石。他是保安亭的主管。但是根据警方现场勘察,这条路最少有三辆车行驶的痕迹。并且在案发附近,有明显汽车掉头的证据。

    由此警方认为追赶网红的是两辆车。王石车辆撞击网红车辆,导致他们落崖之后。王石让第二辆车车主开走肇事车辆,自己报警和第二辆车在现场等待警察的到来。

    王石并不是从保安亭开始追,王石当时在保安亭周边海岸线开车巡逻,收到保安亭警示之后,发现网红车辆,这才开始追击。

    第二辆车是哪来的?车牌怎么对上去呢?按照登记,王石开的是111牌照车,现场也是111牌照车。按照道理来说王石没有撒谎。但是道路上明显有撞车散落的零件又怎么解释呢?

    警方又有一种推测,王石和某人一起追击网红车,是某人撞了网红车,王石和车留在现场代为受过。因为法律规定,如果没有撞车,保安没有任何责任。

    关键点就是找到车辆。按照散落的零件,部件材料,肇事车车头损毁是比较明显的。在事发后,保安亭是唯一的陆地出口,其监控没有拍摄到类似车辆离开的记录。车肯定还在东方半岛,找到车,一切都真相大白。

    由于东方大管家白梦楼没有指示,所以东方半岛的员工对警方的问题采取了消极回答的态度:不知道,没听说,没看见,没发现,我什么都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