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8章 奖励任务:手15

一壶龙井茶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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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谭乐倒是没有多想,她可不知道自己面对的货,装嫩比她还厉害,漆刷得比她猛多了。

    一般悖逆之魂一旦得到机遇重生、穿越或者莫名拥有了什么金手指,立刻觉得自己变成整个世界的主角。

    肯定是老天都觉得对不起我,要我重新来过,别人都是为了衬托我或者等着被我打脸的,我才是真理,我做什么都是正确的。

    于是心安理得去伤害别人,因为整个世界都欠他一辈子的幸福。

    所以谭乐觉得闫豆豆一定是被“她”给吓到,跟当初的娇小姐陈君一样,没胆子跟一个女鬼叫嚣,却敢把怨气撒到无辜的自己头上。

    黑夜里,谭乐无需掩饰自己,她看着闫豆豆的方向阴森而恶毒的笑了。

    她却不知道,视力已经快达到夜眼的林夕将她的表情尽收眼底。

    谭乐知道,闫豆豆又完蛋了,所有被她拿到初潮血的,都活不过年去。

    平日里曾经被那女鬼吸了经血的,等到她脱棺而出之日,也会苍老二十多年,瞬间变成中年大妈。

    谭乐的确是个重生而来之人。

    她家里只有她跟弟弟两个,父亲体弱多病,母亲一个人苦撑着这个风雨飘摇的家。

    谭乐知道,她的一切都是要给弟弟让路的。

    她读初一的时候,弟弟上小学五年级。

    谭母说,女娃子家,识得自己的名字就行了,又考不上大学,读书有什么用?你又不是小白屯的丁佳慧。

    小白屯的丁佳慧考上了QH大学,听说出来就是副县级,拿到录取通知书那会,县教育局局长和县里两个领导带着他们中学的校长、教导主任和所有学科的老师敲锣打鼓去了人家家里,又送东西又送钱,十里八村都传开了,说老丁家这下祖坟都冒青烟了。

    还有一年听说丁佳慧就分配了,只要是考进京城那三个大学的,学费都是县里给出。

    谭母总强调她脑子笨,没人家丁佳慧的本事,就别糟践家里的钱,钱还留着给父亲看病给小弟念书呢!

    谭乐撇嘴,还不是重男轻女?小弟成绩还不如她呢,怎么小弟念书就行,她念书就是糟践钱了?

    谭乐一咬牙,跟谭母诅咒发誓说,她绝对会考出去,吃公家饭。

    徐乡长跟她家是一个屯子的,他婆娘在自己小学毕业就来过一次,说只要答应把她嫁给徐明,初中毕业就给她安排去乡里上班。

    徐明是个弱智,走路要靠人扶着,半边身子都不协调,看见人就一翻白眼,连点黑眼珠都看不见,吓死个人。

    谭母就涎着脸说,女娃子去什么乡里上班,抛头露面多不好,不如乖乖跟徐明在家里呆着。

    徐乡长的婆娘就是一愣,结果后来才弄明白,感情是要把这个机会留给谭乐的小弟谭欢。

    谭乐偷听到了她们的口头婚约内容,把谭母跟弟弟都恨上了,这是把自己往火坑里推啊!

    谭欢?瘫痪吧!

    她就以这件事要挟父母,必须等到她初中毕业,考得上重点,那自然婚约就不算数,考不上她就回家嫁给徐大傻子,绝不后悔决不食言。

    但是在此之前,他们家必须让她去学校住宿,不在家里住。

    谭乐觉得她的家已经不能算家了,不愿意再面对这一屋子冷血的亲人。

    谭母想了想,也只好由得她。

    自家女儿从小就有主意,能考上重点高中,基本上都能考上大学,最差也能混个正式工人,那都是吃皇粮的,到时候一样帮衬谭欢。

    若是考不上,她也没有啥借口,乖乖嫁给徐明也不错。

    徐明虽然傻了点,可徐乡长就这一根独苗苗,将来谭乐过门生个大胖小子,徐家还不是她说了算?

    母女俩算盘都打得不错,于是各自退了一步,谭乐如愿以偿上了初中,并且初一就开始住校。

    这也是谭乐能当上寝室长的原因,要知道,寝室长的住宿费每个月少收十块钱的,自然全都揣进谭乐的兜里。

    谭乐小学在班级成绩还算不错,那是靠着死记硬背才勉强排了个前五名。

    她满以为初中凭着自己勤奋好学也一样能名列前茅,却不料初中的东西跟小学完全不同。

    英语第一堂课她就懵逼了。

    接下来是代数,继续懵逼。

    初一跟得勉勉强强,期末考试考了个全班第十八名。

    谭母就说,这个成绩考普高都够呛,就别去了。

    谭乐不死心,坚持要上学,母女两个闹了个半红脸,谁的心情都不太好。

    等到谭乐上二年级,添了物理和几何,她的成绩直接跌到二十五名开外,心理压力很大。

    这个时候宿舍的一个女生早上被发现,睡死在了被窝里。

    没过多久,就开始了特长班的选拔。

    谭乐本想着这简直是上天来解救她的,赶紧报了名,结果乐理知识不过关,说是音色和音域也都赶不上同班的闫豆豆。

    学校三个名额确定下来,分别是一年级的陈君、张秀丽和二年级的闫豆豆。

    好像是为了让谭乐承受更多的折磨,选上的三个人竟然都是一号寝室的,同学们都说一号寝室真是个出歌星的地方啊!

    谭乐最羡慕嫉妒恨的人,其中就有同班同寝的闫豆豆一个。

    都是穷人家的孩子,人家闫豆豆的哥哥就放弃读书,做工也要让妹妹上大学。

    在学校也没见闫豆豆怎么努力学习,可成绩就是永远排在前五名里,唱歌还那么好听,都叫她“乘风镇中小百灵”。

    谭乐忿忿不平:怎么好事都是她的呢?凭什么?

    看着闫豆豆每天跟另外两个特长班的同学努力补习乐理,没事就哼唱着港台歌曲,幻想着以后也成了大歌星怎样怎样,谭乐就跟被灌了一肚子加勒比海的原汁海水一样,又苦又咸又涩。

    她怎么不去死呢?如果闫豆豆死了,是不是那个改变命运的名额就归她谭乐所有了呢?

    可能是冥冥中真的有个神仙听到了她的祈愿,没过几天,一个寝室的女同学居然莫名奇妙死在男厕所里。

    听说可能是被糟蹋死的,两条腿里都是血。

    她家里嫌丢人,也没问个一二三就把她拉回家里草草下葬了。

    谭乐一阵失望,为什么死的人不是闫豆豆呢?

    可说也奇怪,从那时开始,闫豆豆就一天比一天苍白消瘦,变得傻乎乎的,晚上常常尿床,还大声叫着:“手,手,别抓我!”

    谭乐看她的样子,心里就是一阵暗爽,第二天故意问闫豆豆:“什么手啊,什么别抓你?”

    哪知道,闫豆豆突然面色大变,尖声叫着:“我说出来了?我说了?完了,完了,我要死了!”

    然后闫豆豆就疯了。